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城市规划区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