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保障防洪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