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将家庭教育工作作为重要指标;
(二)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医疗保健等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