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
(二)指导、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
(三)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的其他职责。
居(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