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军人入伍前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其入学或者复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自主选择调换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享受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考研、高职升学优惠等政策。
士兵退出现役后,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本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习,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免试进入本省普通本科学习;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