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动物防疫人员入户进行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不进行犬只保定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