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一)节能监察计划规定应当进行现场监察的;
(二)书面监察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
(三)需要对被监察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测的;
(四)需要现场确认被监察单位落实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的;
(五)被监察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利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节能的;
(六)对举报或者投诉内容需要现场核实的;
(七)应当实施现场节能监察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