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或者超标准加大建筑物荷载;

(二)不得擅自拆改室内供热、燃气管道;

(三)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四)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及高考日、中考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在居住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

(五)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及相邻权利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类堆放、清运建筑垃圾;

(八)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意外伤害、安全生产责任等保险。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