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

设区的市、自治州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生活垃圾具体管理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