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在特区内投资,参照本条例执行。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特区内投资,适用国家有关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家有关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事项,参照本条例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