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协作机制。
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疫区易感染人群进行监测,依法及时公布疫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人畜共患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防止疫病传播。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