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设立或者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信访工作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为信访工作机构、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激励、保障机制。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信访接待场所或者联合接访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信访调解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于一体智能高效的信访信息平台,依法有序推进各级、各单位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引导群众通过信息网络反映诉求。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