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服务,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优待。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