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和管理,落实综合协调、规划编制、调查认定、评价评估、监督检查、公开公布等具体工作。
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革命遗址遗迹中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市、县(区)党史研究部门负责对革命遗址遗迹所承载的历史史实进行核实、提供咨询。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国家安全、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