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建立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名录制度。保护名录分为市级和县级。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党史研究等部门,根据历史价值、教育作用、纪念意义和保护现状等,拟定革命遗址遗迹认定标准和名录管理办法,经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