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组织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停车场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