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停车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停车场设计要求,按照需求配套建设照明、通讯、通风、排水、防汛、排涝、消防、视频监控、交通安全、停车引导以及智能感知等设施系统,设置无障碍专用停车泊位和无障碍设施。

新建停车场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使用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