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财会人员等按照有关规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职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