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对公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等违法案件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以及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以及负有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查处、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挂牌督办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