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和完善山海关古城及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古城倡导慢行交通优先,结合城墙、绿带及传统风貌和特色街巷,形成慢行网络。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古城保护利用需要,划定禁行、限行区域。

古城建设和完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遵循“最小干扰”原则,尽量采用埋地敷设等隐蔽工程处理,保护古城历史风貌。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