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本市古树实行分级管理。古树分为一级和二级。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古树为一级古树,树龄在一百年以上不足三百年的古树为二级古树。

珍贵稀有的,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和科学价值的,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名木按照一级古树保护。

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不足一百年的树木或者胸径八十厘米以上的树木为古树后续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