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污染物清理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事项。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引导金融组织、社会资本参与骆马湖水环境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