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七彩丹霞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七彩丹霞保护管理专项规划,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经批准建设的项目,其风格、形式、布局、高度、造型和色彩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项目施工应当防止对地质遗迹、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造成污染、破坏。竣工后,施工方应当及时恢复周围环境原貌。

Local Regulations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