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和全省能源规划,结合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全省管道发展规划。编制全省管道发展规划应当征求省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管道企业的意见。

全省管道发展规划应当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与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林业、水利、铁路、公路、航道、机场、港口、电信、电力等规划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