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禁止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

(二)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装置,拆除、改动限速装置,或者换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三)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伞具、高分贝音响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

(四)其他更改电动自行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加装、改装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