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