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损毁、破坏、偷盗地下管线等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地下管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