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盲人饲养导盲犬和军犬、警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绳),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类粪便。
大型犬、烈性犬的体型和种类认定标准以及禁养区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