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相关部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该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该部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部门、单位不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