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在维护旅游文明方面,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旅游秩序,服从景区景点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
(二)爱护花草树木、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和旅游设施;
(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
(四)维护景区公共卫生,自觉清理野外宿营、就餐产生的废弃物;
(五)遵守出国、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旅游目的地有关规定;
(六)其他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