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实施重点建设工程等,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组织管理。

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应当充分利用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气象基础数据,科学评估气象灾害风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