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年初召开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安排下列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当年民生实事项目;
(四)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五)讨论决定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和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其他。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