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了规范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其依法行使任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