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古树实行分级管理。
古树分级如下:
(一)树龄五百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三百年以上不满五百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三)树龄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县(市、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情况,确定树龄在五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参照三级古树实施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