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红色旅游的跨区域合作推广,发挥区域优势,建设红色旅游联盟,提升红色旅游内涵品质。

鼓励红色旅游景区开展全国性、区域性合作,打造点线面结合的红色旅游圈,促进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丰富旅游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