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港口经营人应当利用卫星导航、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推进装卸、运输、仓储等环节的智能化改造,建设港口智慧运营和物流服务平台,实现生产作业自动化、运营管理智能化、物流服务数字化,提升服务效能。

港口经营人应当推动建设新型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和大宗干散货码头无人化系统,支持智能网联集装箱运输设备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港区内部、港口集疏运通道等自动驾驶应用,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等综合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