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公路、铁路、矿业、水利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采购含有松木材料的物品的,应当要求供货单位依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建立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管理台账。
前款所列单位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施工时间、地点通报所在地县林业防治检疫机构。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不得随意弃置。
林业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对松木材料回收和销毁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