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对本岗位下列事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一)设备、设施、工具和原材料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二)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
当次作业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工具、安全防护装置、作业场地、物品堆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能消除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