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海塘建设规划组织编制海塘建设专项规划,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海塘建设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设区的市、县(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