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组织领导,将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