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突出本市北河中湖南库塘湿地特色,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重点、保障措施和保护投入等内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湿地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照规划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