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当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县(市)应当指定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班。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