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