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拒绝防雷装置检测,或者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