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展会员、志愿者,动员其他热心红十字事业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援、救助活动,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群众性健康知识普及以及其他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