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浑江区、江源区城市中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中心区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各县(市)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的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受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限制。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