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单位在承办宴席、典礼时,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