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做好乡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
(二)负责自治县境内通村公路项目库信息的调查、采集工作;
(三)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协调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负责乡村公路的勘测、设计以及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五)指导、协调乡(镇)之间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培训、考核乡村公路管理人员;
(六)负责乡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七)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