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现有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可以用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场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