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县级以上宣传部门应当会同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科学技术、民族宗教、民政、体育等主管部门和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社科联)、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计划;
(二)提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的措施、意见和建议;
(三)协调解决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部署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其他重要工作。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同级社科联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